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评选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情况纳入评选标准。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