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一条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变通规定。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