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规划协调管控区”系依据《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5年版)》划定的毗邻天府新区的现成都、眉山2市共24个乡镇(街道),总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