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国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海藻场、海草床、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国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海藻场、海草床、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