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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有效

拒绝、阻挠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故意扰乱行政复议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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