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第七十一条有效被申请人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承担依法订立、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被申请人变更、解除行政协议合法,但是未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补偿不合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合理补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