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