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第六十条有效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