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六条有效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