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条

有效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