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编 审判程序/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第四节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第一百九十四条有效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申请事由和具体请求,并附有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百九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