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编 审判程序/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 开庭审理第一百三十七条有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百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