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家畜家禽防疫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