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参与扶贫、扶老、助残、助学、赈灾、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慈善公益活动,保护慈善公益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