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物业服务人开展助老托幼、家政保洁、家电维修、车辆租借、宠物代管等个性化服务。物业服务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事项的,应当公示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