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本办法所称餐饮浪费行为,是指在餐饮服务和食材采购、加工、消费过程中,消耗的食品超出了本身所需要的数量,致使对食品不充分、不合理利用和不必要废弃的行为。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