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