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该证券公司被处置负有主要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