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三章 撤销第二十九条有效行政清理组应当在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中,采用招标、公开询价等公开方式转让证券类资产。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