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二章 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第十六条有效证券公司经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行政重组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正常经营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恢复正常经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