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五章 社会保险经办监督第五十一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收到的有关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进行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