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十五条有效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撒、扬尘、泄漏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