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有效盟工作委员会按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盟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盟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汇报一次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