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四章 代表议案的审议第二十八条有效代表可以通过有组织的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监督检查代表议案的处理工作和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