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四章 代表议案的审议第二十四条有效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印发下一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