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案第三十五条有效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仍有意见时,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