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案第三十二条有效质询案以书面方式提出,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