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建立数据驱动的新型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推动完善企业数据合规管理,实现数据来源可确认、流通过程可追溯、使用范围可界定、安全风险可防范。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