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申办国际以及全国、全省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

本市承办或者举办的国际以及全国、省、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社会力量办赛提供服务,依法加强监管。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