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四章 教育与科研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瑶医医务人员进行瑶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