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四条有效发展瑶医药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普遍规律,并兼顾瑶医药发展的特点,坚持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发挥瑶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瑶医药理论、技术、产业和人才的发展。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