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组成第十二条有效专门委员会中不是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人员,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需要,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