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创新中出现偏差失误或者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但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四川省、资阳市改革发展方向,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可以予以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