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区域协同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市应当与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共同建设高效便捷的区域政务环境:(一)制定通办事项清单,逐步扩大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依托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完善通办服务专区,推行联网通办和集成服务,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对接和政务服务结果联网互认;(三)开展政务服务热线协同联动,全天候受理和快速处理反馈市场主体诉求。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