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集中发布资金奖补、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涉企惠企政策清单和申报指南,建立惠企政策辅导机制,提供惠企政策统一发布、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等服务,推进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快速兑现。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其制定的涉企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政策、改进工作。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