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