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的,由省、市(州)人民政府或者管理机构就生态损害赔偿进行磋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省、市(州)人民政府或者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