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侵占、挪用工会经费和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