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在银行单独开列工会经费账户,依法独立管理工会经费。各级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