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奖惩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