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业主应当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