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四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和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表决。表决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5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