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