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库尔勒香梨产区,是指库尔勒香梨原产地域范围内的库尔勒市、尉犁县、轮台县和第二师铁门关市29团、30团、31团、33团、34团。本条例所称库尔勒香梨生产经营主体,是指从事库尔勒香梨生产经营的个体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种植、贮藏、加工、购销企业等。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