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五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公布。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补选、辞职、罢免等事项,由常务委员会以公告或者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