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

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求调查委员会对资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资料。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