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六条有效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起草议案草案,并经主任会议决定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