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婚前保健第十六条有效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医学鉴定证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