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快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