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设颁证场所,免费举办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宣传移风易俗政策,鼓励当事人婚事新办。旗县级人民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搭建婚事新办平台,为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旅行婚礼等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